2008年3月19日星期三

不要像对待汤唯那样对待分众无线

节日向来是弱势者的专利,所以我们有一个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月15号,就是全国人民奉旨讨伐奸商的节日,今年讨伐的是分众无线,罪名是群发广告短信。这让我想起另外三种东西,一个是司空见惯的商业信函直邮(DM),一个是已经几乎让人麻木的垃圾电子邮件,还有一种,是欺诈短信。分众无线的群发短信,和这三种东西类比,性质和那个相近?我认为,其实就是新品种的直邮。和分众发家的电梯广告没有什么质的差别,都是让人烦恼,可也难以厚非的正常商业行为。

首先,分众的短信群发没有欺诈的成分,其次,其群发对象是经过初级细分的号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这种新形式的直邮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如果就此一棒子打死,死掉一个分众无线无所谓,丢了一种可能的大规模可定制的新销售方式,或者就比较可惜了。但是,短信群发的弊端是明显存在的,号码的收集是否侵犯个人隐私这暂且不论,各种欺诈性质的短信就害人不浅了,连直接群发自己的银行卡号要求别人往里面汇钱的非欺诈短信都能赚到八十多万呢。所以,短信群发是需要被管理的,但管理的对象不应该是分众无线这种按照游戏规则做事,钻着空子合法赚钱的奸商。

毫无疑问,目前的短信群发是几乎没有管理的,运营商对此一直是集体不作为的,一旦风吹草动,全部封杀打死,一旦雨过天晴,黑白渠道全部放行,既有企信通等正规通道,也有私家网关遍地泛滥。其实,如果管理好企信通,并做好网关规则,群发是可以得到管理的。众所周知,分众无线的群发其内容虽然没有欺诈成分,是正常的商业广告,但是,为了效率和成本考虑,其群发渠道,却不仅仅是企信通这些正经申请得到的端口,还有卡发,手机邮箱发,黑网关发等等。

说到纳入管理,是为了两个事情,一是责任制防止欺诈信息,二是提高群发成本(这不是为了给运营商增加利润,而是打击减少地下群发渠道)。这两个事情做到了,通过短信群发广告和商业信函直邮有什么差别?差别在于我们还未能享受到的好处,也就是有希望通向大规模可定制商业互动的未来之梦。大规模生产,只能标准化产品;为了便宜,消费者只能购买标准化的产品,舍弃个性需求。可是如果在全人类中把某一特殊个性定制需求的消费者集中起来,依然可以是大规模的,这样的好处不言而喻,消费者不需要额外的花销,就可以定制到最称心的东西。而这种大规模可定制的不可能,在于无法在足够多的人群中将这些个性定制给识别出来。而现在,如FACEBOOK这种SNS社区,如分众这种短信群发,有可能是通向大规模可定制消费的起点。

从手机号码品牌以及消费习惯细分广告受众,从多次推送和用户反馈进行数据挖掘,从而最终形成最完美的营销数据库,广告不再是烦人的了,而是接受者本来就在寻找的商品,广告主不再是大头虾了,营销渠道逐步成了销售柜台,因为有了精准的短信群发,所有的商品甚至都通过短信长信直销出去,从直邮,到直销,一字之差,天翻地覆。现在日本市场上,通过彩信直接销售商品已经成为主流的小商品销售模式。

赚钱忙,惹人烦。分众不是一个公众心目中的好企业,而手机短信群发从诞生之日起,也是浑身滴着SP的脏血,这两者合起来,成为315这一天人人喊打的老鼠并不为奇,但是,倒脏水可以,刚洗完澡的孩子最好不要也一起倒掉。那样的行为,一如为了女人裸体而生气,就封杀了汤唯。

没有评论: